吳華,男,1957年4月生,浙江省淳安縣人,民盟盟員(曾任民盟浙江省教育委員會主任、民盟中央教育委員會委員),浙江大學教育學院教授、博士生導師。中國民辦教育協(xié)會常務理事;中國教育學會教育政策與法律研究專業(yè)委員會常務理事;中國教育發(fā)展戰(zhàn)略學會民辦教育專業(yè)委員會副理事長;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兼職教授;廣東當代民辦教育管理研究院院長;海亮教育集團發(fā)展戰(zhàn)略首席顧問;浙江大學公共服務與績效評估研究中心副主任。

中文名

吳華

性別

出生日期

1957-04

國籍

中華人民共和國

出生地

安徽合肥

畢業(yè)院校

首都師范大學(碩士研究生學位)

職業(yè)

高校教師

主要成就

學術刊物發(fā)表學術論文80余篇

職務

浙江大學教育學院教授 、博士生導師

人物經歷

1978年——1980年,杭州師范學院(今杭州師范大學)物理系學生;

1980年——1983年,淳安縣汾口中學物理教師;

1983年——1986年,湖北大學(原武漢師范學院)物理系攻讀碩士學位,1986年獲首都師范大學(原北京師范學院)理學碩士學位;

1986年——1993年,湖北大學物理系教師;湖北大學研究生部主任;湖北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戰(zhàn)略室主任;

1993年——1998,杭州大學教育系教師;

1998年——至今,浙江大學教育學院教師;

1998年——2017年任浙江大學教育學院民辦教育研究中心主任;

2003年——2005年兼任上海教科院民辦教育研究所副所長;

2010年——2014年任浙江大學教育學院教育領導與政策研究所所長;

2015年3月至今任浙江大學公共服務與績效評估研究中心副主任。

大學任教期間,1988年受聘湖北大學講師,1995年受聘杭州大學副教授,2005年受聘浙江大學教授,2012年擔任浙江大學教育學院博士生導師。

研究領域

長期從事教育政策研究,對民辦教育有系統(tǒng)研究。目前主要研究方向為地方教育制度創(chuàng)新(特別是民辦教育地方制度創(chuàng)新)、義務教育均衡發(fā)展制度設計、教育公平、現代學校制度、教育領域的公私合作伙伴關系、學校合作的理論與制度設計、教育決策理論等,并為政府和學校提供政策與管理咨詢。

研究成果

在《教育研究》、《新華文摘》、《教育發(fā)展研究》、《北京大學教育評論》、《浙江大學學報》、《華東師范大學學報》、《中國教育學刊》、《中國高教研究》、《全球教育展望》、《人民教育》、《中小學管理》等學術刊物發(fā)表學術論文80余篇。主持20余項重要科研項目,并為全國多個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地方政府提供民辦教育政策與法律咨詢,為各地民辦學校提供管理決策咨詢。

部分學術論文

標題

刊物

發(fā)表時間

《公辦教育能夠保障教育公平嗎?》?華東師范大學學報2017
《營利性民辦學校應該享受稅收優(yōu)惠》?中國教育學刊2017
《實施民辦教育新政應該堅持市場取向的改革方向》教育發(fā)展研究2017
《重新審視民辦學校分類管理的理由》教育經濟評論2016
《保障學校自主辦學是核心》未來教育家2015
展開表格部分科研項目

95-96年受浙江省瑞安市政府委托,主持“瑞安市1996-2010年教育發(fā)展戰(zhàn)略”研究(教育研究96.9);

97年至2000年,在椒江主持“教育股份制”研究,在國內率先提出合理回報的思想和政策框架(教育研究99.3);

2001年至2010年,在椒江主持“現代學校制度”研究,提出以“重建政府、學校、社會關系,激發(fā)學校辦學活力”為核心建設現代學校制度的學術思想,合作出版了國內第一本研究現代學校制度的學術專著(《現代學校制度探索—源于椒江實踐的理性思考》,中央文獻出版社,2003.1;教育研究2004.12);

2002年、2004年主持編撰《浙江省民辦教育發(fā)展年鑒》;

2002年至2003年,參加教育部重大項目《中國人力資源與教育問題報告》研究工作,主持子課題“發(fā)揮市場機制在我國教育發(fā)展中的積極作用”,該項目研究成果以《從人口大國邁向人力資源強國》出版(高等教育出版社,2003)獲第三屆全國教育科學優(yōu)秀成果一等獎;

2002年參加全國教育科學“十、五”規(guī)劃國家重點課題《我國辦學體制多元化及相關政策研究》,主持子課題《民辦學校產權研究》、《股份制辦學研究》;

2002年參加全國教育科學“十、五”規(guī)劃國家重點課題《轉型期中國教育政策重大案例研究》,主持子課題《“教育民營”的理論與政策研究》;

2003年參加全國教育科學“十、五”規(guī)劃國家重點課題《現代學校制度的理論與實踐研究—學校、家庭和社區(qū)互動機制研究》,擔任成都市青羊實驗區(qū)、臺州椒江區(qū)的課題研究學術顧問;

2010至2015年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“我國教育領域的公私合作伙伴關系(PPP)研究”;

2010至2014年主持國家發(fā)改委西部司《西部地區(qū)發(fā)展民辦教育的政策研究》、《西部地區(qū)義務教育均衡發(fā)展現狀、問題與對策》、《“十三五”期間西部地區(qū)教育發(fā)展重大政策建議調研》等多項課題;

2013年至2014年,主持“溫州民辦教育發(fā)展規(guī)劃”編制工作;

2015年至2016年,主持貴州省教育廳招標課題“貴州省學區(qū)制辦學與學校辦學特色研究”;

2016年2017年,主持成都市“非學歷培訓機構設置標準研究”;

2000年起參加全國人大《民辦教育促進法》起草和政策咨詢;2010年《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(fā)展規(guī)劃綱要(2010~2020)》發(fā)布以來,參與《民辦教育促進法》修法、國務院《若干意見》政策咨詢活動,并對“補償與獎勵”等政策設計發(fā)揮了積極作用。

2002年《民辦教育促進法》頒布以來,在全國20多個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為各級政府、民辦教育協(xié)會、民辦學校提供政策與決策咨詢,發(fā)表關于民辦教育各個主題的學術和政策演講200場以上,是國內著名的民辦教育專家。

2012年12月受英國牛津大學中國研究中心邀請發(fā)表中國民辦教育專題演講,受到國際同行關注。

主持的其他較重要課題還有:

浙江省哲社“十五”規(guī)劃課題《浙江省民辦教育綜合效益研究》;

浙江省教育科學規(guī)劃1997年度課題《教育經費投資效益研究》;

浙江省教育科學規(guī)劃2001年度課題《蕭山六中股份制合作辦學研究》

浙江省教育廳課題2002《城市化與教育發(fā)展研究》;

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規(guī)劃研究所年度研究(1997)《發(fā)展中國家中學財政研究》;

日本中國經濟研究會《浙江省經濟與教育發(fā)展研究》;

杭州市教育局《杭州市教育發(fā)展咨詢報告》

學術貢獻

國內教育政策研究領域倡導市場取向改革的代表人物。后期最重要的學術貢獻是發(fā)現并論證了“公辦教育不能保障教育公平”、“民辦教育優(yōu)于公辦教育”的學術觀點,提出“未來100年,民辦教育(私立教育)將成為推動全球教育發(fā)展主導力量”的社會發(fā)展預言。